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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派遣人员离职、解聘
关于离职:
本人于劳动合同到期前至少一个月,向学院(部门)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本人携带《辞职报告》和学院(部门)情况说明,至工作站502办理离校手续,至上海市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办理退工手续。
关于解聘:
学院(部门)于劳动合同到期前至少一个月,向本人出具书面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本人携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至工作站502办理离校手续,至上海市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办理退工手续。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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