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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应聘中初级职称的教职工向有关学院(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由学院(部门)思想品德考察组、学科组、学院(部门)聘任领导小组、人事处提出推荐意见。
 
应聘高级职称的教职工向有关学院(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和《学术、技术能力学科评议表》,并提交论著、科研成果。由学院(部门)思想品德考察组、学科组、学院(部门)聘任领导小组、校聘任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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