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申请时提交的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期限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留学资格有效期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以录取文件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4、申请人须为我校教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须已获得外方合作者简历并签名。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外语合格条件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获得外语成绩有以下几种途径: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请及时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eea.edu.cn;
(2)就近参加外语培训,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的上海培训点位于上海外国语大学集训部。
(3)参加雅思、托福等外语水平考试。
(二)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2、访问学者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或申请时进校时间在一年半以内的在站博士后。
在站博士后如入选,须在资助通知下发后6个月内派出,派出前签订出国协议书、填写《上海大学博士后境外派出审批表》,并在学校因公出国(境)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和审批手续,出访期间须按《上海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参加学校年度考核、博士后中期和聘期考核,确保完成国外研修计划并及时回校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出国期限,逾期不归作退站处理。在博士后工作协议期内可享受国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根据学院(部门)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
五、申请时间安排
列入学校2025年因公长期出国进修计划内的申请人,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4月10日前 | 准备 | 1.申请人查看项目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4月10日0时- 4月30日14时 | 申请 及推荐 | 经学校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参见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
5月20日前 | 受理及 材料审核 | 学校完成材料审核并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
6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
6月30日前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录取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
7月起 | 派出 |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
受理机构统一填写:上海大学。
六、需正式提交的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参考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9)中应提交申请材料的第1至10项进行准备,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在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能显示)。其中的推荐意见需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拟定、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推荐意见和申请材料一起交至人事处,同时word电子版发送至zhangxuejian@shu.edu.cn。推荐意见一般在500字以内,无具体格式要求,参考提纲如下:各学院(部门)须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体健康情况、心理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逐项进行严格把关,并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七、我校受理工作安排
接受申请材料截止时间:
2025年4月30日14时
联系人:张雪剑 联系电话:66134915-8002
未尽事宜请参考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5)。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