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大人发〔2023〕4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2024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于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年限要求
凡符合中级晋升聘任申请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请登录上海大学一网通办-应用中心-组织人事-中初级聘任(V2.0)在线申请。
(一)硕士学历,进校之前无工作经历者,进校满三个月可申请初级专技职务,初级满2年可申请中级专技职务;进校之前有工作经历者,进校可申请初级专技职务,初级满2年可申请中级专技职务。
(二)博士学历,进校之前无工作经历者,进校满三个月可申请中级专技职务;进校之前有工作经历者,进校可申请中级专技职务。
(三)如个别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对任职年限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办法执行。
二、学历及其他任职要求
申请人的学历、工作实绩、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等要求由学院(部门)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三、学科组评议
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经过学院(部门)思想品德考察者方可进入学校学科评议环节,请各学院(部门)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并向组织人事部人事处或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评议材料。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教研究系列、党务工作人员系列的学科评议工作统一由学校组织相应的学科评议组进行评议,拟定于12月15日前后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高等教育研究系列、党务工作人员系列学科组评议工作,由组织人事部人事处负责组织;思政教育系列学科组评议,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
四、聘任工作流程
上海大学中初级聘任工作,采用线上操作和线下操作配合的方式,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个人在线申请
(二)人事干事在线拟定岗位职责,下载《上海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三)学院(部门)组织思想品德考察,提交学科组评议
(四)学校组织学科组评议会议
(五)学院(部门)聘任审核
(六)个人线上确认
(七)人事处审核
(八)学院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发文
(九)学校聘任
五、工作节点安排及拟聘期计算原则
(一)晋升聘任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于2024年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院(部门)聘任审核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前结束的,聘期从2025年1月1日起算;在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完成的,聘期从学院(部门)领导在线审核时间的次月1日起算;在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完成的,聘期从2026年1月1日起算。
(二)认定聘任
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学院(部门)聘任审核工作在教师申请职务当年及时完成的前提下,聘期从符合任职年限要求的次月1日起算,聘期最早开始时间为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当年的1月1日。
(三)同级聘任
同级申请中初级专技职务的人员,首聘时间不变,新聘期开始时间从学院(部门)聘任领导小组审核日期的次月1日起算。
以上三类聘任,聘期结束时间为自聘期开始满3年后的8月31日。
六、在站博士后的中级专技职务认定
在站博士后暂不使用中初级聘任系统,可随时线下向学院(部门)提出申请助理研究员专技职务,聘期最早开始时间为向学院(部门)提交申请当年的1月1日,聘期结束时间同人事聘用合同结束时间。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张雪剑
办公室地址:宝山校区行政楼408室
联系电话:66134915-8004/8002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4年9月5日
附件:
1、上海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2、上海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3、上海大学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4、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
5、中初级聘任系统使用说明 - 供申请人使用
6、中初级聘任系统使用说明 - 供学院(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