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3〕94号)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的专家管理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本次专家库更新工作的总体思路为:全面梳理在库专家,腾退不愿(不能)参加评审专家,重点增补“双一流”建设学科及曾长期(连续24个月及以上)出国学习经历的专家。
二、在库专家的清理和更新
请审核本部门已在库专家,对不适合参与此项工作的专家不再推荐,对计划再次推荐的专家进行信息核准和更新,按照重点推荐条件和重点增补学科补充推荐新专家。
1、在库专家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推荐
(1)本人不愿参与评审工作的;
(2)年龄、身体、公务等因素难以承担评审任务的;
(3)已调离本单位的;
(4)学术诚信、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
(5)长期脱离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的;
(6)其他原因不宜推荐的。
2、对计划再次推荐的专家,请协助核准并更新以下信息
(1)身份证号码;
(2)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重要联系信息(请务必确保联系信息为专家本人的);
(3)所在部门、专技职务、行政职务、是否为博导等;
(4)学科专长(请按学科目录核准学科代码和名称)、是否属于“双一流”建设学科;
(5)长期在外留学(工作)经历;
(6)其他具有参考价值的重要信息。
3、按以下条件增补新专家
(1)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60 岁(两院院士、副校级或司局级及以上专家可放宽至65岁),政治素质高、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留学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2)优先推荐“双一流”建设学科、交叉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的专家;优先推荐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联合培养的专家和曾获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人员;优先推荐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或工作经历)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需求,亦请重点推荐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培养/人才引进或师资培训等部门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以及上述相关部门分管校领导;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以及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专家(可以使用英语或法语等进行面试)。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专家信息表》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zhangxuejian@shu.edu.cn。
已在库具体名单和专家详细信息将另行单独通知到学院。
新增专家和已在库专家均需要填写附件1重新推荐。如不再推荐已在库专家,请学院(部门)给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张雪剑
联系电话:66134915-8002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