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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23/07/25  米晗钰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委通知,现开展长三角高校访问学者派出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我校教师可申请访学的学校范围是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的本科高校,详见附件2。

二、派出时间

访问学习研究的派出时间为1年,共2个学期,入选者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访学。

三、选派条件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之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2021年7月之前进校,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及时推荐,填报《2023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附件4)各一份,纸质版交至学校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本)发给人事处师资科张雪剑。

学校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7月28日上午10点。

附件2:(上海江苏安徽浙江)2023年长三角访问学者计划接收学校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23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4: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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