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激励在教书育人与科研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员工,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追卓越,创一流,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实行提名制,评选名额和具体评选条件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上大内〔2021〕108号)执行。
二、材料要求
1.被提名人按照奖项要求分别填写《2021“上海大学校长奖”推荐表》(附件2、3)及汇总表(附件4)。
2.相关佐证材料。
三、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和校领导在提名候选人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申报材料要真实、严谨,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被提名人当年和下一年度评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属事后发现的,取消已获奖项,并追回已发放奖金。
3.由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经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7月1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englh@sh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程璐华
地址:本部行政楼408室
电话:66134915-8001
邮箱:chenglh@shu.edu.cn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1年7月5日
注:根据学校信息安全策略,网站只能上传PDF格式附件。可编辑格式附件将通过各学院(部门)人事干事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