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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等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21/06/11  刘晓妍   浏览次数   返回

校内各单位:

为了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激励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员工,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追卓越,创一流,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评选条件

(一)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

全校5名,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上海大学王宽诚奖教金管理条例》(上大内〔2021〕82号)。

(二)宝钢优秀教师奖

全校5名,各学院(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三)上海大学管理服务创新奖

管理创新奖:以团队方式申报,获奖名额不超过2项;

管理服务奖:以个人方式申报,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中特等奖不超过1项;一等奖不超过4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上海大学管理服务创新奖评选办法》(上大内〔2021〕83号)。

校领导可推荐1名个人或1个团队,由学院上报。校领导推荐人选不占学院名额。

各学院(部门)可推荐1名个人或1个团队。

二、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奖项要求分别填写《王宽诚育才奖推荐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及汇总表、《上海大学管理服务创新奖推荐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相关文件、申报表格及汇总表可在上海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

2.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特等奖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评选要求

1.申报单位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以充分体现候选人在教师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和标杆引领作用。

2.申报材料要真实、严谨,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和下一年度评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属事后发现的,取消已获奖项,并追回已发放奖金。

3.由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在6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程璐华

办公地址:行政楼408室

联系电话:66134915-8001

电子邮箱:chenglh@shu.edu.cn

上 海 大 学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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