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激励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员工,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追卓越,创一流,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评选条件
(一)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
全校5名,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上海大学王宽诚奖教金管理条例》(上大内〔2021〕82号)。
(二)宝钢优秀教师奖
全校5名,各学院(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三)上海大学管理服务创新奖
管理创新奖:以团队方式申报,获奖名额不超过2项;
管理服务奖:以个人方式申报,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中特等奖不超过1项;一等奖不超过4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上海大学管理服务创新奖评选办法》(上大内〔2021〕83号)。
校领导可推荐1名个人或1个团队,由学院上报。校领导推荐人选不占学院名额。
各学院(部门)可推荐1名个人或1个团队。
二、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奖项要求分别填写《王宽诚育才奖推荐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及汇总表、《上海大学管理服务创新奖推荐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相关文件、申报表格及汇总表可在上海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
2.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特等奖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评选要求
1.申报单位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以充分体现候选人在教师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和标杆引领作用。
2.申报材料要真实、严谨,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和下一年度评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属事后发现的,取消已获奖项,并追回已发放奖金。
3.由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在6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程璐华
办公地址:行政楼408室
联系电话:66134915-8001
电子邮箱:chenglh@shu.edu.cn
上 海 大 学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