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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21年人事人才政策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21/01/15  刘晓妍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习近平教育思想,促进我校“双一流”大学建设,提升人事人才管理服务专业化与理论研究能力,形成理论研究与人事管理服务实践工作的双向循环,组织人事部人事处、人才办决定开展2021年人事人才政策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

一、参考课题

根据课题研究重要性及立项评审情况,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其他自拟课题三类。其中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15项,其他自拟课题5项,重点课题从课题申报中择优确定。

二、相关要求和说明

1、申请办法

请学院(部门)根据以上参考课题,组织人员积极申报,认真填写《上海大学人事人才政策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1),于3月12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电邮至:pingzhang@shu.edu.com,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408师资科。

2、申请限额

各学院(部门)根据自身力量选报1-5个课题,同一学院(部门)避免重复申报。

3、立项办法

组织人事部人事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给予立项。立项结果将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并于4月初在组织部人事部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4、课题研究

研究课题可跨单位联合申报,实行课题负责人制。立项课题设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为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组织、指导开展团队化研究,团队一般应有1-5人。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对确需延长年限的,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专家组讨论决定。

5、课题经费

组织人事部人事处将给予立项课题一定经费支持,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

6、中期检查

为保证立项课题按审定课题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人事部人事处将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实施对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

7、结题和验收

课题负责人需保质保量地完成课题。组织人事部人事处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各项课题通过调研报告或论文的形式完成。课题成果完成后,请一式一份上报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主题标明“2021年人事人才政策理论与实践研究立项课题结题报告”。

结题报告格式要求具体为:(1)标题用黑体三号居中;(2)标题下居中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写明单位名称及撰写人;(3)内容提要(150字以内)、关键词等表述文字用黑体小四号;(4)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小标题加粗,单倍行距;(5)参考文献(引文题目、书刊名、刊等)用宋体五号;(6)文章结尾须注明执笔人、工作单位、职务与职称、形成时间、详细通讯地址、邮编、主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用宋体小四号。

8、评比奖励

课题研究完成后,组织人事部人事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比总结,对优秀的研究成果进行奖励。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等奖项。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并予以表彰和交流。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课题申报。

2021年4月10日前,立项评审及立项课题发布。

2021年4月—2021年11月,立项课题组开展研究。

2021年9月下旬,进行课题中期评审。

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课题结题报告(调研报告或论文)。

2021年12月底前,人事处组织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评审。

2022年1月,对立项课题优秀成果表彰奖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萍

电话:66134915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8师资科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pingzhang@shu.edu.cn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人才办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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