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年6号)精神,现将遴选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
二、遴选名额
共遴选支持100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教师占60%左右,中等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占40%左右,2名为军事院校在职专任教师,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负责遴选。
三、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其中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2—2018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四、申报遴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遴选并公示后,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部门人事教育司(局)推荐(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门人事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组织评审。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初步人选并征得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作为向教育部推荐的候选人。
五、我校推荐程序
各学院、部门可依据以上遴选条件推荐"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于8月23日16: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六、申报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一份。(见附件1)
2、候选人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
联系人:陈梅
联系电话:66134915-8001
电子邮箱:rosemay@i.shu.edu.cn
附件: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