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沪教委人【2011】24号)和上海大学关于《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项目实施和考核办法(试行)》(上大内【2012】210号)的要求,学校计划于2017年4月27日前完成产学研践习项目中期考核工作,请各学院在4月27日前自行安排时间组织评审及考核。
一、考核递交材料要求
材料1:填写《上海大学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中期考核表》(附件1);
材料2:《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相关成果汇总表》(附件2);
材料3:践习教师的践习工作内容和践习时间证明原件 ;
材料4:《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附件3)。
请各学院(部门)在2017年4月27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原件汇总后交至宝山校区行政楼408办公室。同时材料1、材料2、材料4的电子版发送至lihailing@t.shu.edu.cn。
二、考核办法
请详见《上海大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项目"实施与考核办法(试行)》(附件4),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请见附件5。
考核时,请每位教师准备PPT,主要阐述项目的意义、践习效果、学术成果、实践能力、教育教学、学生培养等。
联系人:李海玲
联系电话:66134915-8003
E-mail:lihailing@t.shu.edu.cn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