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8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8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对象为进入我校工作不满2年、年龄在35岁以下的一线教师(已签订相关合同)。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和《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
2.2018年"资助计划"申报对象须是参加过2017年市教委新教师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3.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计划。
二、申报程序
1. 学院(部门)填写"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名册(附件1),并于1月11日前(周四)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可向学院申请,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市教委指定网站登录并完成立项申请。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将根据申报情况予以发放至学院人事干事,届时根据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上网填写打印,申报书以网上打印为准。
3.申请书面材料截至日期为1月19日。
三、其他
1."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培养期为2年,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不超过5万,人文社会科学不超过4.5万(其中:专职导师指导费5000元)。
2.本计划采取项目资助方式,共分为教学和科研两大类。申请人根据自己岗位和发展需要,选择申报其中一类。
3.学院对申请人递交材料的内容的真实性、科学立项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等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4. 根据《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培养期满后,培养对象应认真填写《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组织考核,考核意见和结果、《总结报告》等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委备核。
联系人:李海玲
电话: 66134915-802
电子邮箱: lihailing@t.shu.edu.cn
附件:
上海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