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内(2017)81号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评选条件
(一)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名额和具体评选条件按照《关于印发< "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上大内〔2014〕109号)执行。
(二)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评选名额和具体评选条件按照《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评定办法》(上大内〔2017〕78号)执行。
(三)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全校5名,从"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获奖人选中产生。
(四)宝钢优秀教师奖:全校5名,各学院(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二、材料要求
1. 按照奖项要求分别填写《上海大学校长奖推荐表》、《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申请表》及汇总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相关文件、申报表格及汇总表可在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网页下载;
2. 申报上海大学校长奖、年度单项奖及宝钢优秀教师奖特等奖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评选要求
1.学院(部门)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以充分体现候选人在教师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和标杆引领作用。
2.申报材料要真实、严谨,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和下一年度评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学院(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属事后发现的,取消已获奖项,并追回已发放奖金。
3.由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经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16日前上报。"上海大学校长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至组织人事部;"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至教务处、研究生院、创新管理部。
联系人:
组织人事部 陈 梅 地址:行政楼514室 电话:66134915 邮箱:rosemay@i.shu.edu.cn
教务处 汪玉兰 地址:行政楼306室 电话:66132855 邮箱:yulanwang@t.shu.edu.cn
研究生院 王小丽 地址:行政楼407室 电话:66135086 邮箱:xlwang@staff.shu.edu.cn
创新管理部 徐婷婷 地址: 行政楼506室 电话:66133629 邮箱:xtt@shu.edu.cn
周武丽 地址:行政楼413B室 电话:66136200 邮箱:123zhouwuli@163.com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