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要求
推荐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的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月1日,即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对少数个别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及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中央宣传部有关业务局室研究并报分管业务工作的部门领导批准,可纳入推荐范围。
6、在同等条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和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其他重要人才工程以及获得过本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的,在推荐中可以优先考虑。
7、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从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遴选,与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合并开展选拔。推荐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的人选,一般为已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二、推荐名额
上海大学名额1-2名,各学院(部门)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1、2017年5月23日前将推荐人简介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人才简介需写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职务、研究成果等,并由院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学校评审确定人选后,通知候选人上网填写。
联系人:陈梅
联系电话:66134915-804
附件:
上海大学人事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