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47号)的文件要求,市教委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对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东方学者")开展专项评估。接上海市评估院《关于开展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我校东方学者专项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1、稳步推进"东方学者"有关工作,推动上海高校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形成上海高等学校的学科优势与特色,为上海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2、引导高校对引进人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东方学者"计划资助资金使用绩效,推进上海高校人才类计划长效机制的建设。
3、采集"东方学者"计划实施进程及结果有关数据,分析各校实施"东方学者"计划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二、评估范围
2012年入选的"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含跟踪计划)的教师及其所属学校。
三、评估内容
对2012年入选"东方学者"的教师进行聘期终期考核。聘期终期考核内容主要是:入选"东方学者"的教师的工作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落实情况。
(一)学校执行与支持措施的落实情况
1、聘期管理情况。包括聘用合同的签订情况、校级、院级层面日常管理情况、考核情况。
2、学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岗位津贴到位及使用情况;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有关校内配套科研经费来源及落实情况。
3、学校执行开展"东方学者"计划过程中,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的特色经验和做法。
(二)入选"东方学者"的教师工作进展情况
受聘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取得的成绩,合同的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1、学术成就。包括对本学科建设及发展的贡献程度、科研工作影响力、学术论文发表、完成著作、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2、经济和社会效益。包括科研成果与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结合的紧密程度,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包括人员投入与工作量、研究成果与经费投入、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等。
3、人才效应。包括团队成员的发展情况、学生的培养情况等。
四、报送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
1、学校层面所需递交材料
(1)《2012年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终期成果情况汇总一览表》(附件2)。——入选者填写,学校汇总
(2)《**高校关于入选2012年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总结报告》。——学校提供
该报告需涵盖2012年申报情况、到位情况(到位人数、未到位原因等)、选拔、考核和管理情况、结项情况、特聘教授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所做的贡献与取得的成绩、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A4双面打印,学校盖章)
(3)2012年特聘教授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学校统一提供
(4)2012年特聘教授的中期考核报告以及聘期终期考核报告。——学校统一提供
(5)对未到岗的特聘教授需提供入选者及所在单位向市教委的书面报告。——学校统一提供
2、教师个人所需递交材料
(1)《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聘期终期报告》(附件3)(一式一份、学校盖章、A4双面打印)。——入选者填写
报告第一到第四项由教师本人填写,第五项由特聘教授所在院系填写;第六项由特聘教授所在学校填写。
(2)项目实际支出明细表(附件4)。——入选者填写
(3)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申报书(复印件)。——学校统一提供
五、时间安排
1、请各位入选者于2016年6月17日(周五)之前递交以下材料:
(1) 《2012年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终期成果情况汇总一览表》(附件2);
(2) 《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聘期终期报告》(附件3);
(3) 项目实际支出明细表(附件4)。
2、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ingzhang@shu.edu.cn. 其中《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聘期终期报告》纸质版个人签字、院系填写审核意见后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511.
联系人:张萍 梅卫东
电话:66134533、13818085659、66134149
地址:新校区行政楼511
附:我校入选2012年度东方学者特聘教授名单:
特聘教授:镇璐、李韬、楚海建、Wuliang(吴亮)、施思齐、高旻天、付建勋、张新鹏、王涛
跟踪计划:赵世金
上海大学人事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