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内〔2016〕82号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评选条件
(一)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评选名额和具体评选条件按照《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评定办法》执行。
(二)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全校5名,从"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获奖人选中产生。
(三)宝钢优秀教师奖:全校5名,各学院(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二、材料要求
1.按照奖项要求分别填写《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申请表》及汇总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相关文件、申报表格及汇总表可在上海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
2. 申报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及宝钢优秀教师奖特等奖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评选要求
1.学院(部门)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以充分体现候选人在教师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和标杆引领作用。
2.申报材料要真实、严谨,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和下一年度评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学院(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属事后发现的,取消已获奖项,并追回已发放奖金。
3.由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经负责人签字后,于5月27日前上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至人事处师资科;"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至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
人事处师资科 行政楼514室 张雪剑 66134915
教务处 行政楼306室 汪玉兰 66132855
研究生院 行政楼407室 王小丽 66135086
科学技术处 行政楼506室 徐婷婷 66133629
人文社会科学处 行政楼413B室 吕 朋 66136200
附件:
上 海 大 学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