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沪教委人【2011】24号)和上海大学关于《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项目实施和考核办法(试行)》(上大内【2012】210号)的要求,学校计划于2016年4月12日前完成部分批次产学研践习项目考核工作(包括中期考核与结题考核),请各学院 (部门)在4月12日前自行安排时间组织评审及考核,并提前两天将评审的时间地点告知人事处。
一、考核递交材料要求
1、参加中期考核的教师请填写《上海大学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中期考核表》(附件1),参加结题考核的教师请填写《上海大学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结题考核表》(附件2);
2、《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相关成果汇总表》(附件3);
3、践习教师的践习工作内容和践习时间证明原件 ;
4、《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中期/结题考核情况汇总表》(院领导签字盖章,中期考核和结题考核请分开统计)(附件4)。
请各学院(部门)在2016年4月12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原件汇总后交至宝山校区行政楼514办公室。同时材料1、材料2、材料4的电子版发送至:lihailing@t.shu.edu.cn。
二、考核办法
请详见《上海大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项目"实施与考核办法(试行)》(附件5),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请见附件6。
考核时,请每位教师准备5分钟的PPT,主要阐述项目的意义、践习效果、学术成果、实践能力、教育教学、学生培养等。
联系人:李海玲
联系电话:66134915-803
E-mail:lihailing@t.shu.edu.cn
附件:
上海大学人事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