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属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第一批)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典礼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1日(周五)上午9:00
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东部教苑楼多功能厅
二、培训入住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0日至2015年11月 26日
地点:上海教育国际交流中心、上海师范大学学术文化交流中心
(培训住宿安排将于开学典礼后公布)
三、拓展训练时间及注意事项
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17日
注意事项:
1、拓展训练将于9月15日上午8:00,从上海师范大学正门统一发车前往东方绿舟,9月17日下午统一返回;自9月20日起,可办理培训入住手续。
2、若无特殊情况,拓展训练一律不得请假;若由于身体原因须请假,请提前联系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递交请假单及相关证明。
3、因拓展训练活动需要,9月15日、9月16日将入住东方绿舟,请带好本人身份证件以便办理住宿。
4、为确保拓展训练各环节的顺利开展,请穿着宽松舒适的衣服及适于户外运动的鞋子,带好必备衣物及生活用品、简易腰带或皮带一根,并尽量避免携带首饰等贵重物品,保证人身与财产安全。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按照市教委规定,本期项目为全脱产培训,其中周一至周四全天在上海师范大学集中授课,周五为本校专业教学实践,周六为个人自主研修。若无特殊情况,周一至周四须在校住宿,不得擅自离校。
2、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须提前向所在学校人事处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将按照培训考勤制度予以相应处理。
3、凡参加上海市属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学员,须全程参与所有培训课程,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五、2015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勤制度
1、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培训,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请假,由学校人事处报市教委人事处备案后准假。
2、每次请假单元为半天,整个培训期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迟到或早退3次按请假1次计算。
3、累计请假3次以上,或无故缺席1次,一律视作学员自动退出培训。
4、考勤须本人根据培训组织方的要求操作,不得请他人代为考勤。有此类情况,代考勤学员与缺勤学员按相同规则处理。
六、联系人
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有相关问题,或需办理请假等事宜,请和学校人事处陈锦老师联系。
联系人:陈锦
办公地址:宝山校区行政楼502室
办公电话:66132026-604
E-mail: chjin@t.shu.edu.cn
七、相关附件
上海大学人事处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