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1年度、2012年度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两年培养期已结束,结题考核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专家评审方式。
二、提交材料
1、《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总结报告》(附件1)及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两份,A4规格纸张正反面打印,不能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其中第五项"资助项目财务决算表"个人填写后,由人事处统一交至财务处盖章。
2、《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按照模板以论文形式装订。
3、《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财务决算表》(附件3,截止日期为5月15日,5月16日收回),需附经费查询系统打印的明细表。
注:个人登录经费查询系统打印明细,按附件3归类填写,人事干事审核盖章,财务处将以附件3(附明细)为依据为附件1第五项盖章审核。
三、时间截点
请各学院将以上材料审核完毕后,于5月15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宝山校区行政楼514室)。
联系人:李海玲
电话:66134915-802
邮箱:lihailing@shu.edu.cn
上海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