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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5年度高校师资博士后申报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5/01/20  刘晓妍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
2015年度上海高校师资博士后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高校师资博士后申请表;
2、学院联合各博士后流动站成立学院师资博士后评议小组,对博士后申请人进行审议,上报师资博士后候选名单至校人事处;
3、学校审议师资博士后候选名单,上报市教委。
二、申报对象
一般需满足以下要求:
1、各市属公办本科高校按照本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明确今后拟聘为本校教师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未入学校事业编制;
4、博士后进站时间一般在2014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且进站时签订了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
三、申报要求
学院(部门)于1月30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校人事处(行政楼502室)。
1、上海高校师资博士后申请表。
2、上海高校2015年度师资博士后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学院)。
3、每名师资博士后的个人材料,每人资料装订成一册。按以下顺序装订:1)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2)博士后申请表;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4)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批件;5)个人身份证明;6)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陈锦
办公地址:行政楼502室
联系电话:66132026-604
电子邮箱:chjin@shu.edu.cn
 
 
                         上海大学人事处、研究生院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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