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本市启动"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2012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目前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产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材料要求
推荐人员个人登录"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专家工作"下载并安装"人社部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信息采集工具",逐页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录入结束后,点击"打印",将纸质版一式10份于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前送至校本部行政楼人事处511室。
联系人:张萍、余颖 电话:66134533、13818085659、18801935783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