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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批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2/06/26  张雪剑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
接教委人事处通知,我校即日起开展第三批"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本批次申报和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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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条件:
1)请各学院部处及老师参见2011年市教委相关要求(附件一《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
2)该项目鼓励在校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获得资助教师有义务推动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
3)获得资助教师项目完成结题时,需向所在学院或部处提交企业践习时间和践习内容的相关证明函;并申请考核,学院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4)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二批获得资助的教师名单请见附件)已经获得资助的教师,不能再重复申请。申请个人项目的教师不需要填写基地申报表。
5)教师产学研践习基地的申报每个学院限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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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内申报截止时间:请各学院于2012年7月3日周二上午11点之前,将电子版相关材料发至招毕办,同时将学院签字盖章后的《上海市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和学院排序后的《上海市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汇总表》(请学院务必排序推荐)送至宝山校区行政楼413办公室隋萍萍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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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材料(样表见附件):
各学院2011、2012年拟安排教师进行产学研践习的计划;
《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基地申请书》并附申报基地已有合作情况说明;
《上海市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并附已有合作情况说明(个人填写);
《上海市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汇总表》(学院排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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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人: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隋萍萍ppsui@staff.shu.edu.cn
联系电话:66135179,1391616617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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