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对外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整体实力与水平,人事处、组织部、外事处、青年教师联谊会将联合举办教师对外英语口语交流培训班。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申请上海市教委出国访学项目的人员,且未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国外留学、工作期限满一年;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参加过上海外国语大学公派出国英语培训;已取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参加过上海大学举办的往届教师对外英语口语交流培训班。
二、授课教师
英语外教
三、培训时间
2012年6月18日开课,培训时间连续三周,每周一、二、三下午的第六节至第八节
四、培训地点
宝山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
教材另行发放
六、考核方式
培训班结束时,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处颁发结业证书。
七、其它事项
为保证教学质量,本次培训班采取小班教学,有一定的名额限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我们将邮件确认报名结果。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5月25日。
联系人:人事处 陈锦 联系电话:66132026-604
人事处、组织部、外事处、青年教师联谊会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