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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及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拔通知

创建日期 2011/03/31  刘晓妍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第一次全国孔子学院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拟于近期启动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选拔工作。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国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填写表格(见附件四、五)
1)申请人须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2)学校审核申请人材料。
7、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申请人于2011年4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交流学院(延长校区)~孔子学院事务办公室/56337514。
8、选拔面试
经学校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录取培训
面试后择优录取。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时间拟定于7月,期限2个月,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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