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通过岗位考核检验教职工在受聘岗位上的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推进我校"三支"队伍的建设,现就2008~2009学年度全体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分类考核办法
全校人员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分别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考核。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近三年的工作情况,需填写《上海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度工作考核表》(2006年8月1日~2009年7月31日),并从教职工考核管理系统中打印近三年来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量,附在考核表后。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一年的工作情况。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上海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度工作考核表》,并从教职工考核管理系统中打印近一年来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量,附在考核表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上海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二)正副处级岗位任职人员(含同级管理,及同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由组织部和人事处根据有关考核标准共同组织实施,填写《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表》(行政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还需填写《上海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度工作考核表》或《上海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度工作考核表》。
(三)管理岗位的任职人员填写《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表》(行政人员)。
(四)工勤岗位的任职人员填写《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表》(非行政人员)。
二、考核时间安排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从9月7日开始,9月30日结束。正、副高级以外人员2008~2009学年度考核定于6月22日开始,7月8日结束。9月20日前各学院(部门)须将本部门正副处级人员的考核表交组织部;其他人员的考核表交档案馆档案管理科;9月30日将《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及《未考核人员情况表》交人事处人事科;因新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需要上线测试,考核结果的信息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优秀比例严格控制为所在部门总人数的10%;未考核者需注明原因。
四、考核结果使用等其他事项原则上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意见》(上大内[2006]177号)文的有关精神执行。考核所需表格请到人事网站下载(http://www.shu.edu.cn/Default.aspx?tabid=6337)。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二ΟΟ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