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09年度"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报和2006年度入选"专项基金"的青年教师结题考核 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09年"专项基金"选拔对象为2007年8月31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进入高校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的普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具体申报条件仍参照《实施办法》。
(二)申报程序
1.今年申报继续采取网上申报形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可向学院申请,经学校有关部门选拔、审核同意后在市教委指定网站登录并完成立项申请。
2.学院填写"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名册于6月19日(星期五)前报至师资科。请学院按照"博士优先、进校时间优先、年龄优先、已申报未批准优先"排序推荐。
(三)其他
1."专项基金"将给予入选资助对象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授权学科专业目录,属于门类1-6的资助2万元,属于门类7-11的资助3万元,管理学门类12资助2万元);学校将按照1:1给予配套。
2.学院对申请人递交材料的内容的真实性、科学立项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等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二、2006年 入选"专项基金"的青年教师结题考核
1.2006年度入选"专项基金"的青年教师,两年培养结束,即日起进入项目考核阶段。本次考核采取上网申请(用户名、密码及财务决算表中金额情况请与人事干事联系),填写结题报告。结题报告用A4规格纸张正反面打印,不能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总结报告按照模板以论文形式装订一本。
2.优青考核表格由学院填写盖章(上交书面材料时需要电子版)。
3.以上书面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24日前。
电话 66134915-603 电子邮箱: mhu@shu.edu.cn
上海大学人事处
2009年6月18日
附件:网站地址为http://www.seei.edu.sh.cn 或 202.120.223.41
2009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