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定,经教育部批准,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40名青年英语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FLTA),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请各有关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培养计划,择优推荐候选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2、申请人应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应超过29岁(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3、身心健康。
4、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
二、网上报名及申请要求
请各有关学院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选拔工作,组织被推荐人登录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附件一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09年5月22日前将有关申请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校本部行政楼514室)。
三、项目评审程序
1、2009年6月下旬至7月下旬:申请材料通讯评审;
2、2009年9月下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3、2009年10月上旬:50名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将获得该项目奖学金提名;
4、2010年5月:确定40名奖学金获得者。
四、本项目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2个月)。留学人员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由美国政府负担,选修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免除。被录取人员的派出时间暂定为2010年8-9月。
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家属和子女赴美。
五、根据国家公派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六、遴选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金星晖、胡小芃
电 话;010-66093952、66093957
传 真:010-66093945、66093954
邮 箱:xhjin@csc.edu.cn
xphu@csc.edu.cn
附件:"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应提交材料和要求
上海大学人事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