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接上海市教委人事处通知,2008年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申请工作已开始,请申请对象按照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08年9月25日前向校人事处师资科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书面申请书一式六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师资科 代维亚
联系电话:66134915
电子邮箱:daiweiya@shu.edu.cn
上海大学人事处
2008年9月18日
附件:
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 申请书
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