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通过岗位考核检验教职工在受聘岗位上的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推进我校"三支"队伍的建设,现就2007~2008学年度全体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行分类考核办法
全校人员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分别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考核。
(一)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人员遵循"短期宽松,长期有压力"的原则,将中期考核与聘期期满考核相结合。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上海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期检查对照表》;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上海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期检查对照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上海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二) 正副处级岗位任职人员(含同级管理,及同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由组织部和人事处根据有关考核标准共同组织实施,填写《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表》(行政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还需填写《上海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期检查对照表》或《上海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期检查对照表》。
(三) 管理岗位的任职人员填写《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表》(行政人员)。
(四) 工勤岗位的任职人员填写《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表》(非行政人员)。
二. 考核时间安排
2007~2008学年度考核定于6月15日开始。7月10日前各学院(部门)须将本部门正副处级人员的考核表交组织部;其他人员的考核表交档案馆人事信息档案管理科;将《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及《未考核人员情况表》交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将考核结果从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录入。
三.考核结果等第
考核结果等第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优秀比例严格控制为所在部门总人数的10%;未考核者原因请按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内选项填报。
四.考核结果使用等其他事项原则上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意见》(上大内[2006]177号)文的有关精神执行。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二ΟΟ八年六月五日
相关附件下载:
上海大学教职工学年考核表(行政人员填写)
上海大学教职工学年考核表(非行政人员填写)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期考核对照表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中级及以下人员填写)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期对照表
未考核人员情况表
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